《宝鸡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(暂行)》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,届时网约车需符合以下规定,才可合法运行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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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约车以后上路运营需三证齐全:
1、网约车平台许可证;
2、网约车运输证;
3、网约车驾驶员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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驾驶员需符合以下条件:
1、网约车驾驶员要有3年以上相应车型的驾驶证和驾驶经历;
2、没有交通肇事犯罪以及危险驾驶犯罪等;
3、在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的记录;
4、不能有暴力犯罪记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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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约车如何办理手续:
驾驶员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,提交相关资料,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的按照交通运输部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》参加培训考核,考核合格的发放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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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约车需符合以下标准:
1、7座以下;
2、排气量不小于1.6L;
3、轴距2650毫米以上。
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纯电动汽车在满足以上条件之外,续航里程要分别达到100公里和300公里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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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约车需要安装以下设备:
1、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;
2、应急报警装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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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出: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强制报废,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公里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,退出网约车经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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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险:参照现行巡游出租汽车保险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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